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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右逢源:徽商对经营环境的营造(二)

作者:李琳琦 侯 彤

2010年06月28日 摘自:本文摘自杂志《金融博览》2010年第7期共有条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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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热心公益事业

  徽州是徽商的桑梓之地、父母之邦,是其“根”之所在。徽商对家乡总是有深厚的感情,他们经商致富后,首先想到的就是在家乡兴办公益事业,为家乡尽力。“欲把名声充宇内,先将膏泽布人间。”徽商不仅在家乡的公益事业中留下了美好的“名声”,而且随着他们经商足迹所至,还把“膏泽”洒遍经商社区。他们经商一方,造福一片,不仅提高了知名度,而且使其美誉传遍遐迩。
  其一是广置族产。“徽州多大姓,莫不聚族而居。”这些聚族而居的大姓,皆有千年不紊之谱系,有宏伟壮丽之祠堂,有完备翔实的宗规家法,有严格规定的尊卑秩序,还有族田族产作为宗族公共事务和赡贫济穷之资。族产包括族田、山场、塘陂、房屋、水碓磨房等,其中以族田和山场为大宗。许多强宗大族的族产颇为丰裕,如绩溪《上川明经胡氏宗谱·拾遗》记载说:“吾族祀产最多,自宗祠、支祠,下逮近代各家,无不毕有。”绩溪《金紫胡氏祠产册序》也说:“金紫家庙,产业颇丰。”由于族产不准析分和典卖,只进不出,徽州的族产愈积愈多,到清末,“徽州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土地山林都成了族产,其中尤以山林占的比重更大”。族产的收入主要用于祭祀祖先、修葺祠堂、增修族谱、赡济贫族、修桥补路和兴办教育等。徽州宗族的族产大多数是由富商和仕宦捐输的,即族谱中所说的由“贾有余财,或仕有余资,量力多寡输入”。其中尤以商贾捐输为多。如明代歙县商人佘文义,“置义田以养族之不给者,义屋以居之无庐者,义塾以教族之知学者……所费不啻万缗”;清代歙县商人吴骏,置族田数千亩,“以济族之贫乏者”;清代婺源商人余鼎,独捐资置族产,“总费数千余金”;清代婺源商人程世杰,置族田、建义塾,“二举经费不下万余金”。这样的事例在徽州的方志、族谱和徽人文集中可谓是俯拾而得。
  其二是赈灾济困。无论是徽州本土,还是经商所在的侨寓之地发生灾情,徽商都不吝资财,慷慨捐输,赈灾济困。如清乾隆五十三年(1788年),歙县梅雨灾害,“米价腾贵”,商人陈启元“出谷平粜,全活甚众”;歙县“岁荒”,商人冯正琦“买米分赈,邻里免于流亡”。据民国《歙县志》记载,乾隆十六年(1751年),歙县旱饥,阖邑绅商纷纷“出谷平粜,以纾一时之困”;“为积储经久之计”,在两淮经营盐业的歙藉商人,又积极响应号召,“输银六万两上之于府”,太守何达善“以三万两发典生息,以三万两买谷建仓储之,视谷之贵贱而以时出入焉”。
  经营两淮的徽藉盐商,对其侨寓地扬州及全国性的灾荒救济也是不遗余力。据统计,从清康熙十年(1671年)到宣统三年(1911年)间,以徽商为主体的两淮盐商共捐银386万余两、钱4.6万串、谷近23万担,用于赈济扬郡各属、周边地区及全国一些省份的水旱灾荒。如在扬州的徽州盐商汪应庚“家素丰,好施与”。清雍正九年(1731年)淮南海啸成灾,汪应庚煮粥施于淮南伍佑、卞仓两盐场,救济灾民,前后共约三个月。此后,扬州连续三年水患,汪应庚都出钱出谷赈济百姓。清乾隆三年(1738年),扬州府旱灾,两淮盐商共捐输银12.7166万两赈济,而其中汪应庚一人即独捐银4.731万两,并设立粥厂八个,前后救济灾民达四个月之久。乾隆七年(1742年),扬州府闹水灾,汪应庚又捐银六万两救济灾民。再如寓居扬州经营盐业的徽州商人鲍志道、鲍漱芳父子也是义行卓卓、名闻于扬州城的。民国《歙县志》载:清嘉庆十年(1806年),洪泽湖水涨堤决,车逻、五里诸坝灾民嗷嗷待食,鲍漱芳集议扬州盐商公捐米六万石助赈;同年,淮河、黄河大水,漫溢邵伯镇之荷花塘,鲍漱芳又倡议设粥厂赈济灾民,并力请公捐麦四万石赈济两个月,“所存活者不下数十万人”;为加固堤坝、改修河道,鲍漱芳又“集众输银三百万两以佐工需”;芒稻河疏浚,鲍漱芳又独“捐银六万两以济工用”,同时又捐银五千两助浚沙河闸。鲍漱芳的义行真可谓“不可枚举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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