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2009年第4期 > 视点 > 正文

您好,欢迎来到《中国金融》,进入 [博客][论坛]

宏观调控目标实现有赖于有效就业的增加

作者:葛兆强

2009年02月16日 摘自:《中国金融》 2009年第4期共有条评论

打印Email评论

  在目前的宏观背景下,如果没有就业的增长,其他宏观调控目标难以实现,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也将滞缓。

 

就业问题与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

 

  就业问题与宏观经济增长密切相关

  党的十六大以后,我国的宏观调控目标确定为“促进经济增长、增加就业、稳定物价、保持国际收支平衡”。对于这一提法,理论界迄今尚有争论。一些学者主张宏观调控目标应表述为“增加就业、稳定物价、促进经济增长、维持国际收支平衡”。表面上,这两种表述几乎没有差异。但实质上,两者却有很大不同。前者是以经济增长为首,后者则以增加就业为先。理论上,经济增长与增加就业相辅相成。凯恩斯主义关于扩大就业的法门,就是通过扩张性财政与货币政策,刺激经济增长。但是,经济增长既可以通过增加资本投入,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来实现,也可以通过增加劳动投入,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来达到。两者的就业效果是不一样的,前者会减少就业,后者会增加就业。尤其是,增长与就业的先后次序,决定着政府宏观调控的导向。经济增长在先,就业必须服从增长;就业在先,增长则必须服从就业……(全文请阅读《中国金融》印刷版2009年第4期)

打印Email评论

相关阅读

我要评论 [ 所发表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,不代表《中国金融》观点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