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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金融的旗帜

——中国银行在1912~1949

作者:贾瑛瑛

2012年02月03日 摘自:《中国金融》 2012年第3期共有条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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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中国银行诞生于辛亥革命之中,迄今已是一个世纪。一百年来,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信仰、诚信至上的品质、改革创新的精神、以人为本的宗旨,持商业自主之信念,循银行发展之规律,向着国际一流银行的目标不断迈进,见证并参与了中华民族从苦难中崛起并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。
        1912~1949年,战乱频仍,时局动荡。中国银行始终将维护银行信誉作为立行的根本,将服务经济民生作为发展的方向,将革新经营管理作为前进的动力,成为民族金融的一面旗帜,在中国近现代金融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。37年中,中国银行先后成为中央银行(1912~1928年)、政府特许国际汇兑银行(1928~1942年)和国际贸易专业银行(1942~1949年)。不论职能如何变化,中国银行始终以服务国家和民族为己任,为中华民族的独立、解放与进步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。

在辛亥革命中诞生

        清朝末年,外资银行涌入中国,通过垄断国际汇兑业务、自由发行钞票、经管对外赔款、提供大额贷款等手段,获取了超额利润,控制了中国的财政金融命脉。为打破外国银行垄断中国金融的局面,清政府于1905年8月成立了中国第一家国家银行——户部银行, 1908年2月更名为大清银行。大清银行成立后,股本总额1000万两银元,官商各占50%。
        辛亥革命爆发后,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于1912年1月初上书刚刚成立的民国政府,建议将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,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。鉴于大清银行资金充足,机构和人员均较其他银行完备,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先生迅速批准,要求“先行开办,克期成立”。
        1912年2月5日,中国银行在上海汉口路大清银行旧址举行成立大会,并正式对外营业。从此,在中国和世界的金融舞台上,高高飘扬起“中国银行”的旗帜。
        中国银行成立后,立即承担起巩固新生政权、服务民生经济的历史重任,在提供资金支持、统一全国币制、维护金融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中枢作用,有力地巩固了辛亥革命的成果。一是收兑军票。南京临时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,发行了500万元军用钞票,由中国银行负责兑换为通用银元。到1912年10月,中国银行基本收兑完毕。二是发行货币。1912~1913年中国银行共印制各种票面兑换券4450万张,面值22170万元,陆续投入市场,全面替代了原大清银行兑换券的地位,对恢复和稳定金融秩序具有重要作用。三是代收税款。中国银行成立后即负责经收上海海关税款。四是代销公债。1912年,南京临时政府发行军需公债1亿元,由中国银行经募出售。此后在历次公债发行中,中国银行均是主要的经募人。五是服务民生。中国银行积极开办存、贷、汇等商业银行业务,服务社会民众,支持经济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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