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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证监会发布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案及重启IPO
2009年12月30日 摘自:《中国金融》2010年第1期共有条评论
6月10日,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《指导意见》提出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原则是坚持市场化方向,促进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,注重培育市场约束机制,推动发行人、投资人、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,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。
中国证监会发言人表示,《指导意见》实施之后将随时可能向企业发审核批文。这意味着暂停8个多月的IPO(首次公开发行)重启在即。6月18日,桂林三金药业获得IPO批文,成为IPO重启后的第一家获批企业。
《指导意见》旨在规范股票发行市场,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,不仅促进了年内IPO的重启,而且有助于投资者市场信心的恢复和中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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